尊敬的拉尼尔·维克拉马辛哈总理,
尊敬的卡鲁·贾亚苏里亚议长,
尊敬的总检察长达普拉·里维拉,
女士们、先生们:
晚上好,阿育波万!
今天活动的主题是“希望之光”,我想有三个层面的涵义:
一、司法与法治是国家的“希望之光”。
今年是斯里兰卡总检察长办公室成立135周年,我谨代表中方向你们致以最热烈的祝贺。
过去一百多年来,总检察长办公室在维护司法独立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斯国家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石,得到斯各界广泛认可与尊重。当前,斯里兰卡政治、经济、社会加速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相信并祝愿总检察长办公室能在其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我想强调,总检察长办公室在中国与斯里兰卡不同法律文化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帮助两国克服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为“一带一路”合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二、友好与合作是中斯关系的“希望之光”。
中国和斯里兰卡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我们有着上溯千年的传统友谊,有着伟大的《米胶协定》以及周恩来总理和班达拉奈克夫人等老一代领导人的深厚友情。
近年来,中斯“一带一路”建设更是大大提升了中斯关系水平,深刻改变了斯里兰卡经济社会面貌,中国已经成为斯里兰卡最大的外资来源国、最大的工程承包国、最大的域外游客来源国和最重要的援助国。从普特拉姆燃煤电站、南部铁路到科伦坡机场高速公路,从科伦坡国际集装箱码头、科伦坡港口城到汉班托塔港,每一个项目都凝聚着中斯双方的共同努力,都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我高兴地看到,中斯友好与合作已经成为了斯里兰卡跨党派、跨民族、跨阶层的共识,这就是中斯关系未来进一步发展的“希望之光”。
三、关爱与帮助是孩子们的“希望之光”
中斯两国的友好深深扎根于两国人民心中,还因为有着“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传统,这也正是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倡议的精神所在。我还记得4月21日当天,我和家人正在中国休假。当得知发生爆炸的消息后,我们毅然搭上了返回科伦坡的飞机,与人群逆向而行。在那一刻,我心里想的是使馆需要我,在斯的中国企业和公民需要我,斯里兰卡政府以及受到恐怖袭击伤害的无辜民众也需要中国。责任与关爱已经战胜了对死亡和恐怖主义的恐惧。
事实证明,4·21事件发生半年来,中国是向斯里兰卡提供紧急援助最多、最及时、最言出必行的国家。事发一周内,中国红十字会便第一时间提供了1800多万卢比的人道主义现汇援助;事发两周内,中方向斯里兰卡捐赠了10辆警用吉普车;中国政府还先后三次向斯警方、议会援助了大批紧急安保物资援助,捐赠了海军护卫舰,并邀请斯有关人员赴华进行安全培训。
今天见到这么多可爱的孩子,我既高兴又心疼。作为两个孩子的父母,我和我夫人对她们遭受的一切感同身受。我曾和使馆全体外交官共同凭吊了尼甘布的圣塞巴斯蒂安大教堂,并且登门看望了受伤的儿童和家庭。今天,我很高兴能代表中国使馆向4·21孤儿们捐赠1000万卢比善款,期待他们能够走出阴影、健康成长。中国在斯企业也愿积极履行自身社会责任,踊跃为斯里兰卡政府拟创立的孤儿基金会捐款。相信各方对孩子们的关爱与帮助会成为照亮他们未来的“希望之光”。无论顺境还是困境,14亿中国人民坚定地同斯里兰卡各族人民站在一起。
女士们,先生们!
最后,我谨代表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感谢里维拉总检察长以及他全体同事为筹备本次活动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祝慈善晚会圆满、成功!
祝斯里兰卡和平繁荣,人民幸福!
祝中斯友谊万古长青!